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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投縣草屯鎮草屯國小99學年度環境檢查重點 <學生事務處>一、 班級教室:各班級普通教室內,請各班級任老師自主管理。二、 專科教室(自然、音樂、琴房、社大教室、會議室、健康中心、校長室、辦公室、柔道教室)及圖書館:(一) 地面:清潔、人為垃圾為檢查重點。(二) 窗戶:窗台、窗框、玻璃是否潔淨為檢查重點。(三) 垃圾:專科教室原則上不放置垃圾筒。教室內如有垃圾筒,由負責打掃班 級學生每星期二、五清運完畢。(四) 桌椅:請排列整齊,抽屜內、桌面上不遺留垃圾。(五) 如有其他標準,由該專科教室管理教師另行規定。三、 走廊:清潔、積水、人為垃圾為檢查重點。四、 廁所:(一) 地面:清潔、積水為檢查重點。(二) 小便斗:便斗內有無垃圾、尿垢;便斗表面及上方電磁閥盒表面是否潔淨。(三) 大便斗:便斗內有無垃圾、尿垢、糞便。(四) 廁所間垃圾筒請每天以鐵夾夾完,不可遺留。(五) 廁所大垃圾筒內垃圾及衛生紙需每週清運。(六) 掃除用具(含鹽酸罐):請收入廁所掃具室內。五、 外打掃區域:(一) 人為垃圾為檢查重點(地面、平台)。(二) 不可遺留掃除用具。(三) 落葉部分,請打掃乾淨。(四) 打掃後垃圾需清運完畢,不可遺留。六、 視聽教室:(一) 有對外活動時,必須額外打掃。(二) 地面、座椅上、桌面人為垃圾為檢查重點。(三) 廁所比照一般廁所檢查重點。(四) 入口處、講台請保持標準化規定擺設。(五) 窗簾請打開,電腦及燈光依使用需求開啟。七、 電腦教室:(一) 地面、座椅、桌面是否整潔為檢查重點。(二) 廁所比照一般廁所標準(三) 其他標準由林家賢老師另外規定。八、 圖書館:(一) 地面、座椅、桌面是否整潔為檢查重點。(二) 其他標準由教務處另行規定。九、 地下室:每週打掃2次。(一) 地面、座椅上、桌面不可以有人為垃圾。(二) 垃圾每週必須清運。十、 禮堂:(一) 有對外活動時,必須額外打掃。(二) 地面、座椅、桌面是否整潔為檢查重點。。(三) 窗戶:窗台、窗框、玻璃是否潔淨為檢查重點。(四) 垃圾:每星期二、五清運完畢。(五) 椅子:請靠窗邊排好,每疊20張,每窗台4疊。(六) 舞台:請每週拖地。十一、藝文館:(一) 有對外活動時,必須額外打掃。(二) 地面、座椅上、桌面不可以有人為垃圾。(三) 窗戶:窗台、窗框、是否潔淨為檢查重點。窗台上不可以有人為垃圾,灰 塵部分請老師自主管理。(四) 垃圾:每星期五清運完畢。(五) 桌椅:請依照社大上課使用方式排放。(六) 各項物品擺設,請保持標準化規定擺設。十二、樓梯:(一) 地面清潔、人為垃圾為檢查重點。十三、垃圾清運:(一) 教室<專科教室>:*一般垃圾:請利用星期二、五,早上9點30前拿至校門口。*資源回收:請利用每天大節(1010-1030)下課時間處理。(二)外區:請利用資源回收場旁大垃圾處理。